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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遇挂掉电话,服务员小妹幽幽地从他身后钻了出来,嘴里咕哝着:“7000块!我的工资也才3000呢,老板你偏心!”
“废话,厨师跟服务员能一样?”
“你都还没吃过她做的饭呢!她年纪看起来比我还小,能掌勺当大厨?”
程遇瞅了她一眼,喃喃道:“你知道她今天的一席话,是谁曾经说过的?”
小妹摇了摇头。
“我偶像,名厨,叶则夫。”
程遇拿起了手机,搜索到了叶则夫的信息,百度百科下面,分明标注着他还有一个女儿,姓叶名嘉
如果真的像他想的那样,这个叶嘉,就是名厨美食家叶则夫的遗女,他今天…就算是捡到大宝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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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早,叶嘉再度来到知味轩菜馆,厨房里的场景,的确比之前一天,要好太多了,至少看得出来,是被人费心打扫过的,灶台已经被擦干净,墙上的油烟痕迹也被打理掉了,身后有员工推着小车进来,车上放着今天刚刚采购的新鲜蔬菜和瓜果。
看起来,倒还算有点诚意的样子了。
程遇抱着手站在厨房门口,依旧是那副懒洋洋的调子:“7000块不白给,昨天说的,鱼香肉丝,你给我炒一盘,我还是得试试菜,才敢放心把厨房交给你。”
“没问题。”叶嘉走到蔬菜小推车里,选出了胡萝卜,冬笋,木耳,大葱,蒜等必须的几样食材扔到了水槽里洗干净,然后修长白皙的指尖在刀具架子上溜过去,提起了一柄半大的小菜刀,五指一拿捏,菜刀在她手上灵活的手指间转了几圈,开始切菜。
程遇斜倚在门边,看着她将胡萝卜冬笋切丝,葱姜蒜切末,刀工手法,都老练得很,这手艺,没个四五年的功夫,做不出来这架势。
看样子…是她没错了!
每样菜品的做法叶嘉早已经烂熟于心,这些做饭不仅仅是叶则夫游历各地,跟着当地名厨学来的,更加入了自己的心得体会,混合着自己对美食的独到看法与见解,全部融于《四方食事集》这本笔记之中。
她拿着锅铲,勾了少许盐、料酒和淀粉,将肉丝稍腌。并将淀粉、盐、白糖、醋、生抽、肉汤混合起来,兑成调味汁,放在一旁以作备用。
大锅里面,油已经煎好,倒入肉丝,迅速炒开,肉的色泽变白后,她用铲子将肉丝拨在锅边,加入了刚刚调制的剁椒、蒜末、姜末,混合炒,很快,这些调味的香气便溢了出来,胡萝卜丝,笋丝和木耳按照顺序先后加入锅中与肉丝一起翻炒,叶嘉提起锅柄,直接将大锅提起来,用力抖了抖,锅里的菜冒着火,在空中翻了翻,让味道更加均匀。
好家伙!那样的大锅少说也有十几斤,直接被她单手就托起来在空中翻炒,这样的技法和力道,很难想像是出自这样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之手。
其实叶嘉以前提锅也很勉强,不过因为这几个月不断训练引体向上和俯卧撑的缘故,现在手臂上肌肉力量很集中,这样的锅能提起来是轻而易举的事。
一盘鱼香肉丝新鲜出锅,香味早已经弥漫了整个知味轩,程遇拿着筷子,看着面前这盘红艳艳的鱼香肉丝,嘴里的津液已经开始旺盛分泌,不说味道,单论色泽,这盘鱼香肉丝,绝对属于上品中的上品。
第一根肉丝入口,口味酸甜适中,看来调料的比例掌握得十分严格,鱼香肉丝最难炒的地方,就是酸甜口味上的难以调和,过甜过酸,都算失败。肉丝咬下去,肉质鲜嫩而且顺滑,这一点,就要靠她掌勺和调火候的功夫了。
就连身边的服务员小妹,闻着那盘肉丝的香味,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拿了筷子过来,挑起一根肉丝尝了尝,然后惊喜地看向叶嘉:“好吃耶!”
“小丫头片子,懂什么好吃不好吃。”程遇冷笑了一声。
“咋不懂啦!虽然我不会炒菜做饭,但是吃饭还是会的呀!好吃的菜和不好吃的菜,当然一尝就知道啦!”
是这样的,民以食为天,人也许不是天生的厨师,但一定是天生的食客。
“老板,怎么样?这考核打几分?”
程遇让小妹去呈了碗饭过来,就着鱼香肉丝吃了起来,嘴里大口咀嚼着,囫囵地说道:“嗯,勉勉强强,七十分吧,刚好值得上你7000块的工资。”
叶嘉切了一声,想当年,可是有五星酒店,年薪百万请叶则夫掌勺都被他拒绝了呢!
比起来,区区七千块,真的不算什么,叶嘉转身便进厨房开始忙碌了,她习惯将不同的食材分门别类地放置,中午的时候客人多起来,她一个厨师肯定能忙得够呛,必须要彻底熟悉每一样食材的位置,最大化地避免浪费时间,加大效率。
叶嘉太乐观了,中午都快过半了,店里也只稀稀拉拉坐了两桌,压根没她想象的高朋满座的盛况,好吧…人少也好,这样她做每样食物的时候,还能悠着点,让食物更入味。
第一桌的才被服务员小妹端了出来,那几个看样子是学校的学生,约着出来吃饭的,点了一个鱼香茄子,一盘回锅肉和一份油淋青笋。
率先下咽的那个同学猛地瞪大了眼睛,盯着眼前这盘回锅肉,情不自禁地操着一口家乡话喊了声:“这个回锅肉,整得太巴适了!就是这个味儿!”另外几个同学夹了菜放进嘴里,也都露出了讶异的神色:“老板,你们这个川菜馆子,太正宗了!”
程遇也是第一次遇到客人反映这样激烈的,他连忙从柜台边走出来,乐呵呵地说道:“那是那是,我就是四川人,所以我们这个馆子,那绝对是正宗的川菜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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