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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终于对葆丝说:“那,妈妈,如果你允许我在家里学习魔法的话,我能回家吗?”葆丝克制住自己没有露出马脚来,她发现瑞德很可能什么都不知道。在他眼中,大概只是爸爸瞒着妈妈让他去学习魔法而已。她捧着瑞德的小脸蛋亲了一口说:“当然可以。不过要等一段时间,你先住在这里。等妈妈安排好了,再接你回来。”瑞德搂住葆丝,把脸埋到她的胸前撒娇的说:“好的,妈妈。”说着,这小家伙打了个哈欠。葆丝轻轻拍着他的背说:“睡吧,宝贝。”——我终于找到你了。瑞德目送葆丝坐上大汽车离开。等他回到屋里后,拿出葆丝留给他的一条格子手帕,只要把它铺在地上,就会有食物出现。据说这是她从对角巷买回来的,她怕他在这里吃的不好,特意准备的。有了它,他才算相信妈妈并不像父亲所说的那样,对巫师的世界一无所知,甚至充满了恐惧。“加斯特!你去哪?”水管工的太太扒着厨房的窗户往外喊。而那个已经六十岁的水管工正提着他的小工具箱偷偷往外走,谁知道还是让他的太太逮住了。他若无其事的说:“欧恩让我去看看他家厨房的下水道,听说堵了。他的太太正急着做午饭呢。”“你这次可别忘了收钱!”水管工的太太使劲敲着窗户说。这就是他寄居的麻瓜家,他很清楚,水管工不是去工作,他是去酒吧玩扑克了,所以他才总是‘忘了’收钱就回来了。他收起手帕,来到厨房乖巧的说:“祖母,我能帮你干点什么吗?”那个太太高兴的看着他:“哦,你可真贴心!帮我把这些豆子剥了吧。”说着递给他一篮豆子,他坐在厨房的桌子前,慢慢剥起来。“可别学你爷爷,他以为我不知道。几十年了,每天下午都出去,我知道他是去酒吧玩扑克了,男人总要有点小秘密。瑞德,以后你也会对你的妻子撒谎的,可是你的妻子也一定会知道的。所有的夫妻都是这样。”水管工的太太坐在那里,把玉米粒从棒子上剥下来,而那棒子也不会扔,可以留下来做饲料。“是的,祖母。”瑞德说,他早知道了。父亲有秘密不告诉妈妈,而妈妈也有秘密不告诉父亲。他们都以为他是小孩子,所以不肯告诉他实话。其实他都知道。他把豆子剥到一个干净的大碗里,心想,这些大人都一样。“不过,我还是要装作不知道。”水管工太太做了个鬼脸,笑着对瑞德说:“瑞德也要保密哦。”“好的,祖母。”瑞德微笑着说。——他真是不理解这些大人。或许这就叫夫妻情趣?回到伦敦的葆丝浑身充满了干劲,她觉得自己一下子年轻了十岁!就连修女玛丽亚都说:“安,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好事发生了呢?你最近太开心了。”有吗?好吧,她确实很开心,就算是汤姆现在站在她面前,她也可以给他一个拥抱了。瑞德找到了,而且看起来他这段时间过得很好,没有受伤吃苦,而且她很快就可以接他回家了。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呢?她重新打扫了瑞德的房间,上个月她根本不敢进来,害怕看到为他准备的这一切。她坐在瑞德的床上,看到床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样变大了——它也确实是张魔法床。她扑到枕头上,使劲闻着上面的气息,好像瑞德就在这里。宝贝,宝贝,你终于要回来了!不过,瑞德回来之前,她还有一件事情要做。她回到卧室,从梳妆台的抽屉里拿出汤姆的日记本,她已经超过一个月没打开它了,不知道里面的汤姆会不会早气疯了?年轻的汤姆有多么易怒,她可是一清二楚呢。她坐下来,打开它,拿出笔写道:‘汤姆,你一定不会相信我知道了什么!’十分钟后,还是只有那一行字在纸上,她都要认为这个日记本被人换了。她继续写道:‘那个叫英唐崔斯的女巫,我一直以为她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女巫,谁知道她居然还是一个巫师贵族呢!’她把从邓布利多那里听来的关于英唐崔斯家族的事全都告诉了他,写了一整页后,汤姆才慢悠悠的回答了她:‘那个英唐崔斯家族只剩下那个女巫一个人了吗?’葆丝大喜!立刻写道:‘是的,听说自从她的母亲去世之后,整个家族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她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汤姆再次沉默了,葆丝接着写:‘汤姆,其实我应该告诉你……从一开始,我就怀疑那个女巫是你的情人……我一直深深的嫉妒着她……’‘你为什么这么说?’汤姆果然很好奇。虽然这是葆丝早就预料到的,可是她仍然觉得不舒服。她真怀疑有什么能够阻止他去实现他那虚幻的梦想。葆丝去给自己泡了一杯茶,等她回来,汤姆还在等她。——哼,好吧,就让你们见面吧,我衷心的祝你们幸福!葆丝深吸一口气,把愤怒都忘掉,继续写道:‘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这样认为了。你要相信,女人的直觉有时比男人管用一百倍。’她开始像一个嫉妒的女人那样贬低纳特梅——上帝作证,这一点也不难。从她的穿戴到她的发型,包括她脚上的鞋子和手里的提包,仿佛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低俗,完全没有一点流行意识。汤姆默默的听着,偶尔会提出几个问题来引导她接着说下去。他确实对纳特梅充满了好奇。一直到晚上八点,葆丝坐在书桌前已经写了四五个小时了,她几乎把她跟纳特梅说的每一句话都告诉汤姆了。因为她对纳特梅并不了解,所以那些话里充满了她个人的偏见——这恰恰符合了她所想让汤姆相信的,她做为一个吃醋的妻子的立场。直到他写道:‘看起来,你确实不喜欢她?’葆丝已经厌烦一个下午不停的说一个她讨厌的女人的事了,她草草的写道:‘是啊,汤姆,我讨厌所有靠近你的女人。她们会让我打喷嚏。’然后,她仿佛听到他的笑声了,这让她忍不住回了一下头,当然她的身后什么也没有。而日记本上的汤姆写道:‘时间已经不早了,快去吃晚餐吧,我不会离开你的,所以,你完全可以过一个小时再回来,到时你会发现,我就在这里,一步也没有离开呢。’葆丝一边想着一会儿做点什么吃,一边在日记上写道:‘亲爱的,你知道,我一秒钟都不愿意离开你。那么,一个小时后再见。’然后不等他写什么,她就站起来往厨房去了。她在做饭时想,只是让汤姆对纳特梅感兴趣还不够,她需要让纳特梅也对这本日记感兴趣,而且,还不能起疑。毕竟纳特梅是一个巫师世家的女巫,她一定见过很多带有黑魔法的东西,怎样才能让她不会怀疑这本日记带有危险,从而对日记本里的汤姆着迷,这是一个问题。想来想去,她只能以身做则。如果纳特梅发现她在日记上写东西,却没有事的话,应该就能放心了吧?其它的只要交给日记中的汤姆就行了,她相信他应该能迷惑住她。她不知道到底需要在日记上写多久才能渐渐变得虚弱,直到最后被日记本夺去灵魂和生命,应该是时间越长越好?希望她能坚持到纳特梅过来,她甚至想给她写封信,把她给引过来了。不过她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不经意的发现才能让她更相信这一切都是一个‘意外’。葆丝开始在没事的时候就在日记上跟汤姆聊天,当那些无聊的爱语说得让人腻烦之后,她开始对汤姆在霍格沃兹上学的事好奇。她是这样说的:‘我们的儿子瑞德就像你一样,他一定也是个巫师,说不定他会和你一样去上巫师学校,你认为呢?汤姆。’日记中的汤姆对瑞德没有感情,她有时觉得他甚至是讨厌瑞德的,每次说到关于瑞德的事,他都很不耐烦。他写道:‘哦,这很难说。我不认为他会有这样的资质。霍格沃兹不是那么好进的学校。如果他是一个笨蛋,我宁愿他当一个麻瓜算了。不然学校里的人知道他是我的儿子只会给我丢脸。’葆丝当然会反驳他:‘这可真不像你呢。你不是很高兴瑞德是个巫师吗?你还说他会成为像你一样伟大的巫师呢。’汤姆当然没有这么说,不过她知道当她这么写的时候,日记本中的汤姆只会附和她的话。果然,他写道:‘亲爱的,我当然也是这样期待的。他是我们的儿子,不是吗?’葆丝有时会强烈的感觉到写下这些话的汤姆正在嘲讽的想看她的好戏,就像她用甜言蜜语来哄骗日记中的汤姆一样,他也没有完全相信她的话。两人只是现在都不想先认输而已。‘当然,汤姆,他是我们的儿子,我和你都爱他。’葆丝写下这句话时就像是在警告他,她希望他能明白,她爱瑞德,而且他也应该像她一样的爱他。一连几天过去, 她每天都会花一到两个小时在日记上写东写西,为了保证纳特梅一见到她就能同时见到日记本,她连去教会医院都会随身带着他。半个多月后的一天深夜里,她终于等来了纳特梅,当时她刚刚洗完澡,头发用毛巾包起来,穿着睡衣坐在床上跟日记本上的汤姆在说晚安前再情话绵绵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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