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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嫂子不给面子,阴阳怪气,“文知青,你妈专门给你织的毛衣怎么还短了一截。怎么,你家缺毛线吗?”
毛衣上的花样的确好看,样式也好看,用料厚实,针脚细密,毛线的颜色也正,相当漂亮。
乍一看穿在文雅身上是好看的,毕竟人好看,衣服也好看,这颜色也特别好看。
但多看两眼总觉得有些说不出道不明的怪异,引得不少人一眼又一眼的瞅,一个劲的琢磨到底是哪里不対。
让这个嫂子这么一说,众人恍然大悟这毛衣到底是哪里不対劲了。
这毛衣小了一号啊,紧紧的箍在文雅身上,箍得她身材曲线无比明显,这个年代文胸还是个稀罕物事,更何况文雅本来就本钱丰厚。
女同志们搞清楚了其中的玄机,不由得互相交换起眼色来。
文雅好脾气的笑了笑,她不好脾气不行。开口呛她的这个嫂子自己是个妇女会的干部,她老公也是个干部。这个关口她可不敢得罪。
“张姐,我妈给我打这件毛衣好几年了。她打的时候没想到我以后还会长高。这就小了一点,你们别笑话我。我一点都没学着我妈的手艺,不敢拆,改不了,只能这么穿着了。”
她正是说着,忽然感觉到面前的人都走了神。
房间里好像安静了一些,文雅皱了皱眉,顺着他们的目光抬头看去。
孙红英挽着白玲走进来,她笑得格外灿烂,“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d城来的知青,我最好的好姐妹白玲。”
女孩脸颊白皙,一双眼睛清凌凌的,穿一件笨重老气的蓝色粗布外套,但一张脸却小的不可思议,漆黑长束成一个马尾垂在肩头。
鬓角的碎被微风吹拂,她端端站在那里,清纯得不可思议。
四周的声音好像突然安静了下去,文雅想起自己第一次対白玲时的场景,似乎也是相似的场面。
无论她能获得多少夸赞和瞩目,但只要白玲一出现,所有人都会完全忘记她,只看得见一个白玲。
这个女孩好像天生就是来克她的。
那次在小礼堂,宋健民见了她就跟丢了魂一样。
她那时还不知道白玲是宋健民的前女友,瞧着宋健民的表情,试探道:“那个女孩我认识,说起来咱们还是老乡。她是咱们d城人。宋大哥,你觉得她怎么样?”
宋健民就俩字,“一般。”
别人说,“这还一般啊?健民哥你的眼光可真够高的。”
宋健民冷冷看了他一眼,“我说一般就是一般,瞧瞧你们一个二个一副没见过女人的样。母猴子在你们眼里都是女神。”
她那时见宋健民这么不待见白玲,满意的放下心来,谁知道他宋健民竟然嘴上跟心里完全不一样。
嘴上说着一般,见不到人又眼巴巴的去找,找到之后让白玲当众给了个没脸,搞得她也成了笑话。
她也是傻,以为宋健民这就能対白玲死心了,还往上凑。
谁知道这宋健民,简直是属狗的,记吃不记打,让白玲都给嫌弃成什么样了,还成天的到处想要找到白玲,为了白玲跑去劳改队找卜胜武打架。
他贱不贱啊?白玲跟他有什么关系犯得着他去出头吗?
得知兵团改制的消息,她去找他商量,想让他也找找门路,要不然回城,要不然调离这个鬼地方。
谁知道他说他根本没有门路,这辈子就准备扎在这里了,还说什么‘哪里的黄土不埋人’这种屁话。
就算要黄土埋人,她也得回d城,谁要埋在这鸟不拉屎的破地方。
这么一段时间下来文雅才算是看清楚了,宋健民虽然一副公子哥的做派,但其实就是个窝囊废。
他什么门路都没有,根本帮助不了她,反倒时不时吃的没钱了,没粮了还要找她接济,想在她这里蹭饭蹭吃。
就兵团那点津贴,她自己一个人吃饭生活都够呛,天天肚子里也没点油水,还想找点人接济接济呢。
他倒好,一个大男人也开得了口问她借。
刚开始文雅正対他那副公子哥的潇洒劲着迷,鬼迷了心窍信了他宋健民,借了两次,但很快她意识到给宋健民借钱纯属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就再也不肯借了。
眼下什么宋健民,王建民的,她是完全不准备再搭理了。长得帅又不能当饭吃,她得趁着这些领导干部还没有调离,抓着个真的能当饭票用的。
文雅脸上的笑容淡了下去。
在文雅盯着白玲看的时候,白玲进门一眼就看到了众星捧月让一群男客人围在中间的文雅。
无他,她实在太显眼了,红绳,身上还穿着一件大红的毛衣,那毛衣短了一截,紧紧的箍在文雅身上。
也是难为她这么一个前凸后翘的火辣大美人能把自己塞进这件毛衣里了,嗯,这件毛衣的弹性也是挺好的。
白玲越看越乐,简直要控制不住自己脸上的笑容,这个年代应该还不流行Bm风吧?
真不愧是女主角,什么时候都走在时代的前沿,简直是越现在年代二十年的时尚弄潮儿。
不行,现在才七十年代,二十年都保守了。
这得是2o2o年的审美风尚了,文雅这是领先时代至少四十年起步。
第四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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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雅察觉到白玲的目光,脸色一变,这才想起来身上这件衣服不能让白玲看见,拿了外套就着急忙慌的往身上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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